王艳丽
王艳丽,教授、经济法学博士,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院长、硕士生导师;中共江苏省委第三届法律专家库成员、中央军委审计署南京中心法律咨询专家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、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业务咨询专家;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、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、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等;在《人民日报(理论版)》《法学》《江苏社会科学》等重要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;出版《效率违约理论研究》《经济法》等著作和教材多部。
王艳丽,教授、经济法学博士,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院长、硕士生导师;中共江苏省委第三届法律专家库成员、中央军委审计署南京中心法律咨询专家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、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业务咨询专家;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、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、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等;在《人民日报(理论版)》《法学》《江苏社会科学》等重要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;出版《效率违约理论研究》《经济法》等著作和教材多部。
何新容
何新容,副教授、经济法学博士,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,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。出版《合伙人的有限责任:以美国有限责任合伙为范本》《经济法》《审计法》等著作和省级重点教材多部;在《中国法学(英文版)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》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。
何新容,副教授、经济法学博士,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,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。出版《合伙人的有限责任:以美国有限责任合伙为范本》《经济法》《审计法》等著作和省级重点教材多部;在《中国法学(英文版)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》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。
刘安琪
刘安琪,北京曜远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合伙人,法律硕士。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“商法、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”讲师,注册会计师考试“经济法”讲师。曾在证券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,有丰富的公司、破产等商事领域及证券、基金等金融领域法律服务经验。著有《刘安琪讲商经法》等畅销书籍。
刘安琪,北京曜远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合伙人,法律硕士。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“商法、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”讲师,注册会计师考试“经济法”讲师。曾在证券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,有丰富的公司、破产等商事领域及证券、基金等金融领域法律服务经验。著有《刘安琪讲商经法》等畅销书籍。
秦康美
秦康美,教授、经济法学博士,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省级实验示范中心负责人、硕士生导师;江苏省“七五”普法先进个人,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、财税法与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南京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。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江苏省软科学基金项目、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等;在《江海学刊》《上海金融》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,出版专著《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》。
秦康美,教授、经济法学博士,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省级实验示范中心负责人、硕士生导师;江苏省“七五”普法先进个人,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、财税法与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南京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。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江苏省软科学基金项目、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等;在《江海学刊》《上海金融》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,出版专著《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