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利明
王利明,1960年2月生,湖北仙桃人,法学博士。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;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、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、国务院学科指导委员会法学组成员;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、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。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等发表论文200余篇,并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(四次)、第六届国家图书奖、第九届中国图书奖、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等十余个国家级、省部级奖项;出版有《违约责任论》《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》《司法改革研究》《物权法论》《民法学》《民法》等专著、教材;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、省部级课题及校级课题研究。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级、省级科研奖励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
王利明,1960年2月生,湖北仙桃人,法学博士。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;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、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、国务院学科指导委员会法学组成员;曾任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、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。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等发表论文200余篇,并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(四次)、第六届国家图书奖、第九届中国图书奖、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等十余个国家级、省部级奖项;出版有《违约责任论》《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》《司法改革研究》《物权法论》《民法学》《民法》等专著、教材;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、省部级课题及校级课题研究。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级、省级科研奖励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